從邊將到帝王:李氏的逆襲路_第392章 立憲分治!(1)
昊宸六十七年春,長安太和殿,李曜着素龍袍,端坐於九龍座之上。殿外春雨淅瀝,沖刷着長安的塵埃,也彷彿在洗滌這場戰爭留下的創傷。殿下,文武百、九大行省代表、聯盟殘餘勢力首領艾倫,盡數肅立,氣氛莊重而肅穆。
李曜的目掃過殿眾人,聲音雖依舊虛弱,卻帶着前所未有的堅定:“經此一戰,朕深知,一家天下的獨裁,終將引發戰;以武力制的統一,終究難以長久。今日,朕要推行兩大變革——立憲與分治!”
此言一出,滿殿嘩然。百們面面相覷,不敢置信地看着李曜——他們從未想過,這位曾經嗜戰如命、追求絕對權威的帝王,會主放棄獨裁權力。
“第一,立《大唐憲法》,推行君主立憲!”李曜抬手,侍展開一卷明黃捲軸,上面是由陳岳、格致院總工匠張衡、寒門士子代表共同擬定的憲法條文,“朕依舊為大唐君主,世襲罔替,但不再掌軍政實權;設立閣,由首相統領,首相從百中選舉產生,對議會負責;議會由九大行省代表、寒門士子、工商界代表組,掌管立法、稅收、監察之權!”
“第二,推行分治,允許部分行省自治獨立,但需簽署《大唐宗主國條約》!”李曜的聲音陡然轉厲,帶着不容置疑的威嚴,“朕可以放你們獨立,但絕非無條件放手——這條約,就是大唐的鐵律,誰敢違背,朕必傾國之力,讓其灰飛煙滅!”
艾倫和幾位主張獨立的行省代表心中一,凝神傾聽着條約容:
1. 獨立後的自治領,需承認大唐的宗主國地位,每三年需遣使長安朝貢,貢品不必厚,但需現臣服之意;
2. 自治領的外、軍事需大唐節制,不得與大唐敵對勢力結盟,不得擁有超過十萬的常備軍,大唐有權在自治領關鍵港口、要塞駐軍;
3. 自治領的經濟需與大唐綁定,統一使用大唐鑄造的貨幣,關稅稅率由大唐制定,核心資源(如鐵礦、煤礦、香料)的開採權,大唐企業需佔五以上;
4. 自治領需推行大唐的文字、度量衡、律法系,不得歧視大唐公民,大唐公民在自治領有免稅、司法豁免等特權;
5. 若自治領違反以上任何一條,大唐有權直接出兵接管,廢除其自治權。
這條約,遠比歷史上大英帝國的民系更為苛刻,幾乎將自治領的命脈牢牢攥在大唐手中。艾倫和行省代表們臉煞白,想要反駁,卻看到殿外陳列的坦克、重炮,以及陳岳率領的銳軍,只能咬牙忍下——他們知道,李曜能做出這樣的讓步,已經是極限,若再拒絕,等待他們的只會是滅頂之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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